Friday, March 07, 2008

Witch's Hunt

这个星期的德国历史课我们学习15到17世纪的Witch Hunt。在1486年,有两个“粉肠”,Jakob Sprenger 和Heinrich Kramer出版了一本名叫Malleus Malificarum(The Witch's Hammer) 的书。书中提到了14、15世纪中种种的祸害都是由女巫(Witch)和恶魔联手造成的。当中还提到女巫和恶魔如何狼狈为奸、如何分辨女巫以及如何“处置”她们等。结果,因为对宗教的迷信(该本书是由两位Dominican Monk撰写的)、对科学的不明白(当时的人相信瘟疫是由某些人传染,而不是环境因素让瘟疫恶化)以及对混乱时代的恐惧,大家纷纷相信女巫的存在,继而展开了一场残酷的猎捕女巫行动。

如何分辨女巫?

女巫通常是又老、又丑、又穷以及神经失常;不然就是漂亮、性感、任性、开放以及红头发的女性。(那不是只要女人就有可能是女巫?老又死,漂亮还是要死 = s )

女巫会做些什么?

搞风搞雨、让男人和动物失去生育功能、诱惑未经过洗礼的人变得邪恶、趁家长不注意时把他们的孩子丢进河里面、把马弄疯等。总之一切不幸的事情都是由女巫造成的,而且不同“层次”的女巫有不同层次的魔力,但无论什么层次的女巫都会和恶魔交配,以增加她们的力量。

被猎捕过程:

基本上,只要有人通风报信(不管是光明正大地揭发还是发送密函给猎捕女巫的单位),被指是女巫的人都会立刻被捕,然后展开残酷的逼供行动。所以在当时,有些信奉Christian(其实是Catholic)的男人为了要休妻(当时的“Christian”不允许离婚),都会很狠心的发送密函“告发”自己的妻子,即使他们自己知道他们的妻子只不过是个普通人。被告发以后,该“女巫”会被关到黑暗的地牢,等待接受考验。而等到受审当天,该“女巫”会先聆听对自己的“指控”,之后她可以选择承认,或者接受考验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如何证明女巫身份?

1) 他们会从该女性身上搜寻恶魔的印记。什么是恶魔的印记?那就是身上的痣或者胎记。当找到这些印记,他们就会用一支刺不伤人的针来刺那个印记,如果流血,那女的就证明无辜;如果不流血,那她就是女巫。(用刺不伤人的针,怎么可能流血?)如果找不到印记呢?噢!他们会说你的身上有的是“隐性的印记”,照样死。
2) 被另一名“女巫”公布出来。因当时只要能公布其他“女巫”的身份,被“证实”是女巫的人都可以被赦免于死刑。
3) 和一些被“证实”是女巫的人有亲戚关系。或是家族里有多过一个女巫成员。
4) 面对考验时有害怕的表现(畏罪)
5) 面对折磨时不会哭(因为得到恶魔的援助)
(你不觉得4和5很矛盾吗?)
6) 和恶魔有性关系(怎样证明?)

逼供!

如果经过刚才提到的“证明”以后该“女巫”还不招供,真正的逼害就会开始了。
1) 该女性会被捆绑,然后放进河或水里面,如果浮上来,那就是女巫;沉下去的则无辜。可是必须注意的是,沉下去的人即使被证实无辜,也都已经淹死了!
2) 如果淹她不死,而她还不要招供,那她就会被带到Torture Chamber接受折磨。折磨以前逼供者会先给她们看那些刑具,而且还会一一解释该刑具的“功用”。一般来说,那些被猎捕到的女性到这个阶段就会“招供”了。
3) 用Thumbscrews Leg Crushers 来折磨她们。把她们的手指或脚放进刑具里面,然后转,转到她们的手指和脚骨断裂为止。
4) 再不招供,她们会双手反绑,然后和一些重物一起被吊起来。这样,她们的手臂就会因为承受不了重量而断裂。此外,在这个阶段她们还有可能被灌水,当灌到肚子涨涨的时候用刑者还会狠狠地踏她们的肚子,让她们把水吐出来,然后又继续灌水。
5) 一般的人到第四个阶段不是已经断气就是已经投降“认罪”了。如果真的有强壮的女性到这个阶段还不认罪,那逼供者就会使用任何他们喜欢的刑具来折磨这些“女巫”了。至于用刑的期限则似乎逼供者的满意程度了。可是基本上只要“涉嫌”是女巫的人都是九死一生的了。只有极少数的人能活着回来。我想,即使能活着回家,也不过是证明了自己的清白而已吧!经过这么多的折磨即使死不去,也应该精神崩溃了吧?

女巫的下场

当女巫“招供”以后,她们会集体被烧死(是活生生地把她们烧死!)。因为当时的人相信,用火把女巫烧死可以洗涤以及解救该女巫的灵魂。

结束…
这场疯狂的猎捕女巫行动一直延续了近两个世纪,直到1631年Friedrich von Spee 匿名出版了Cautio Criminalis(质疑女巫的“大量”出现是因为被当时的人“逼打成招”的书),该书引起了社会各阶层的注意,并开始要求罢免对涉疑是女巫的女性严刑逼供。于是,猎捕女巫的行动逐渐缓慢下来,直到1738年,Helena Curtens和Agnes Olmanns 成为欧洲猎捕女巫行动的最后两个牺牲者。

后记
我一直以为女巫在欧洲是一种很特别的身份,是大家即害怕又向往的生活(受电视电影影响)。可是经过这堂历史课我才恍然发现原来所谓的女巫不过是当时社会对无知的一种迷信,而且这种迷信还白白地让无数的女性赔上性命。回顾现在的人争相模仿Harry Potter里面的造型,我觉得这很讽刺。前几个世纪的人还因为“女巫”而赔命,而现代的人却为了她而疯狂。希望活在思想文明时代的我们,能好好从这事件中醒觉,好好珍惜现在享有的文明,不要开倒车再度展开类似的暴力行动了。

部分刑具:

Torture Chamber


Thumbscrews


Foot press:应该是和Leg Crushers有相似的作用。


和重物一起被吊起来


被灌水


the Pear:可以收小个(上图),也可以打开(下图),比方说用刑者会把Pear收小,然后塞进“女巫”的嘴里,然后打开(禁止她们用刑时嘶喊)。当然,这也可以用在身体的其他部位,我的教授说:“that one free on your imagination”



witch's chair:椅子上有很多很多的钉,是铁做成的。当人做上去的时候就会因为重量而刺进钉子里面。更绝的是,用刑者会用火把椅子烧热,让被用刑的“女巫”生不如死。


Cat's Paw:用来抓“女巫”的肉。是狠狠地抓,皮开肉绽的那种!


The Judas Cradle:被逼害的“女巫”双脚被绑上重物,然后坐在尖角上。用刑者还会“随心”地移动Judas Cradle,以达到“最佳”的折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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